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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10日前可到相关部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近日,家住金州新区站前街道民和村的村民姜焕信,高高兴兴地领到了96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记者从大连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今年,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两项制度”奖扶资金年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据了解,本市在2004年和2006年分别启动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截至2015年底,“两项制度”将累计发放奖励扶助金6.4亿元,目前像姜焕信这样的大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本市共有12万人。

哪些人可以享受“两项制度”?

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制度一:现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凡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曾经生育(或收养)子女,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每人每年可一次性领取奖励扶助金。目前奖励扶助金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960元。

制度二:现行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规定,凡具有大连市户籍;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残疾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下列待遇。一是为女方年龄49周岁以上(含49周岁,下同)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年发放扶助金3600元;为女方年龄49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每人每年发放扶助金4800元。二是对女方年龄49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抚慰金5000元。三是“失独”家庭依法再生育的,给予一次性扶助金5000元。四是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每人每年购买150元的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五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死亡的,为其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六是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资金。

符合条件居民怎样办理申请手续?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提醒居民,办理申请手续前一定要弄清自己符合哪一类,避免带错材料跑了冤枉路。

制度一: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居民,每年1月1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申报表》,提供本人公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公民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制度二: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居民,每年1月1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残疾人证》或《死亡证明》、收养子女的持《收养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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