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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我省召开辽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决定自202211日起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全国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今年5月《辽宁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目前,在制度建设上,配套形成了管理办法、统一政策、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考核评价、统一责任分担等“1+6+1”制度体系。在经办服务上,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经办规程,实现了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跨险种的公共业务协同办理,打通了与税务部门、医保部门的数据直连。在基金管理上,形成了规范的基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体系,就地全额缴拨至省级国库,省级统收统支,基金运行更加平稳有序。在信息系统上,建成了省级集中的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即时比对、审核关口前移,业务操作全程监测,统计分析实时进行。当前,锦州市和省本级已先行先试,成效明显。

失业保险关乎人民***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会议要求,省级统筹后,各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重点把握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归集、信息系统建设等关键环节,按照省里下达的计划完成参保扩面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和待遇支付项目,切实履行审核程序,严格基金支出管理,确保各项待遇发放安全、平稳、及时、足额,做好失业人员的兜底保障。要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全省实时联网经办,深入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异地办”“就近办”“掌上办”,******实现线上业务“一网通办”,线下业务“一窗通办”。

 副省长张立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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