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方便参保单位及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除退休待遇核准、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暂仍在一二九街社保大厦办理外,缴费申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全部下移到各区办事处,市内五区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可自主选择就近到市社保中心在各区设立的办事处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同时,办理退休待遇核准时不再需要打印《个人账户明细单》,各参保单位应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结转后方可办理职工退休待遇核准。
特此通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