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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上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政府补助标准 提高40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现已印发。根据通知,从20171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510元提高到550元。这是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以来,第七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政府补

助标准。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从201791日起,缴纳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180元,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90元。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和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年510元。

据透露,下一步我市将研究出台城镇居民医保有关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种、门诊统筹等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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